晚上跟美華聊起彼此最近的生活
它這幾天忙採樣 還得高雄台北兩地跑
挺辛苦的  看他前幾天唉聲歎氣
讓我不知道該如何安慰
不過 這樣做也沒用吧
只能在早上遞罐牛奶  希望他能正常吃早餐

聽他說  全台灣只有兩間學校會分析戴奧辛血液
成大是其中一間
她說   誠為台灣少數會分析戴奧辛血液的人
感覺很屌~!
我也絕得超厲害的

講到這方面
不禁讓我想起今天看到的文章
關於血液受測者的資訊自決權問題
在資訊自決權下
受測者對自己的資訊有決定是否公開及建議、變更的權利
若是美華分析出來 但受測者不同意公開呢?
事前接受受測所簽的同意書 包含分析出關於受測者身體資訊的隱私範圍嗎?
是要保障研究發展?還是完全保障資訊自決權?
其實我也不太懂 這只是我剛剛一閃而過的想法罷了
或是是錯的吧?!還要看些資料才會有比較完整的思維

但是
關於基因資料庫
在今天看的一本書中 作者說到:慶幸的是 資料庫修法美國在90年代後並未有任何大動作
是要保障資料庫權人? 還是在競爭市場上做自然淘汰?
目前沒有法律保護的商機是十億 那嚜賦予權利保護呢?
是否就完全變向變成商業競爭的產物?反過來保障權利人而造成壟斷呢?
科技不斷地邁大步
法律似乎沒有跟上腳步 因為這當中關係太過複雜
也不能一味讓傳統法律限制發展
但 要保護新興科技下的產物
似乎也要更謹慎才不至於違背當初立法者的立法初衷

看著日復一日一成不變的新聞
課堂上聽到老師申請去wipo做研究
wipo怕惹怒對岸而拒絕
真的深深體會到要邁出關鍵性的一步
非常困難
在台灣媒體選擇性地播放國際新聞
我們也沒有深廣觸角去思考我們的價值下
整個好封閉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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